
圖1:有牌的模擬槍與ino的M1911為例
圖2:火藥擊發機構4要件槍管(膛室)、撞針、擊錘、扳機
圖3:GBB的擊發機構,只缺槍管與適當的撞真及撞針座
圖4:模擬槍與操作槍最大的差別在操作槍不能有撞針孔與可以擊發底火的撞針
在2004年槍砲法增列第20條之1模擬槍條款的公聽會後,在立院群賢樓對面的餐廳裡,我成語重心長的向在場的玩具槍業者與槍友們說了:不要再幾年後會再因操作槍的問題再來立法院開會了......。沒想到一語成懺!
今日操作槍明日GBB不是嚇人的口號,當歹徒拿不到操作槍來改的時後,就會換拿GBB來動腦筋,屆時警政署會再說GBB是改造槍的最大源頭,然後.......
我們已經見識過了這些程序,下次換誰??
今日您若覺得事不關己,下此換你喜歡的東西有問題了,有誰會再幫你說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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